(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南寧云—南寧晚報訊(記者 黎兆齊 通訊員 黃尚寧)近日,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強化村莊規劃編制實施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優化鄉村用地空間布局、合理保障村莊建設用地規模、規范鄉村建設用地審批、強化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監督等政策舉措,發揮村莊規劃對鄉村自然資源保值增值和賦能作用,助力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
《通知》要求,統籌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城鎮空間,明確村莊功能分類,統籌安排鄉村振興產業發展項目合理用地空間。項目用地超過30畝、依法依規不符合單獨選址、非必需靠近原材料產地建設、分散布局配套設施成本高,或環境污染處理設施門檻高的鄉村振興產業項目,原則上應“進區入園”,并在城鎮村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
《通知》明確,必須靠近原材料產地建設,直接服務種植養殖業的農林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村休閑觀光旅游場所,以及農村電商服務網點等符合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類型的項目,用地不超過30畝的可在村莊建設邊界內安排。新增村民居住、農村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農村公用設施等用地,應優先落實空間布局并保障合理用地規模。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零星布局的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等,可納入村莊規劃管控。
就合理保障村莊建設用地規模,《通知》要求在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村莊建設用地規劃規模并逐級分解下達,規劃規模按縣級總量控制,原則上不超過規劃基期年年度變更調查成果中的現狀村莊建設用地規模。各鄉鎮要盡量引導在村莊建設邊界內開展農村建設活動,優先使用現狀建設用地,積極探索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確需通過空間置換優化村莊建設用地布局、保障用地需求的,實行“增加空間與騰退空間”相掛鉤機制。各地可在村莊規劃中預留不超過規劃村莊建設用地總量的5%作為機動指標,用于安排暫時難以明確具體用地范圍、用地規模或用地性質的項目。
《通知》強調,已同“三區三線”和上位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做好銜接,且已依法批準并納入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的村莊規劃,可作為農村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審批、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依據。要強化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監督,村莊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要建立村莊規劃定期體檢評估制度,評估后確需調整的,依法依規進行規劃調整。鼓勵各地探索規劃局部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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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