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云—南寧新聞網訊(記者 唐秋艷 通訊員 何正君)為鼓勵企業加強合同和信用管理,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4月15日,南寧市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正式啟動,活動申報階段截止到7月31日,有意向申報的企業要抓緊時間。
“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是市場監管部門旨在規范企業合同行為,引導企業誠信履約、守法經營,推進企業誠信建設的行政指導活動,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據悉,獲南寧市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資格的企業共315家。
據介紹,申報2021年度南寧市“守合同重信用”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在南寧市各級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不含分支機構)且依法成立起至申報之日滿2年;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完成2021年度企業年度報告并公示;企業具有較好的社會影響力;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為規范,合同履約狀況好;經營效益達到較高水平;社會信譽好;自愿通過南寧守合同重信用系統向社會公示以上信息。
企業采取自愿申報,通過“南寧·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件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并在申報系統中下載打印填寫好的《南寧市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表》等相關紙質材料,向企業住所所在的市場監管部門遞交。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分局完成初審、函詢工作,向南寧市市場監管局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復核、公示,公示期為一年。
南寧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申報企業必須如實填報有關情況,確保所填報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騙取“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者,市場監管部門將撤銷其公示,并在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參加公示活動;公示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此外,企業有以下行為的不得申報:申報年度內受到行政處罰;申報年度內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時,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
編輯:覃鳳妮
責任編輯:羅寧
值班編審: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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