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云—南寧日報訊(記者韋靜)記者近日從自治區財政廳獲悉,經多方努力,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于近日印發《關于陸路啟運港退稅試點政策的通知》,同意對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從陜西省西安國際港務區鐵路場站(即啟運港)啟運報關出口,由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承運,從鐵路轉關運輸直達北部灣港(即離境港)等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實施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據悉,這是國家實施的首個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是對原水路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重大突破。
據悉,廣西北部灣的北海港區、欽州港區和防城港區全部納入離境港參加試點。與原水路啟運港退稅政策對比,新政策主要特點是啟運港為鐵路場站而非內河港口,運輸方式為鐵路運輸而非水路運輸;與一般的出口退稅政策(在貨物離境后退稅)對比,新政策實施后,企業自西安國際港務區鐵路場站(即啟運港)出口集裝箱貨物,在啟運報關出口后即可申請退稅,退稅時間有所提前,資金被擠占時間將縮減,資金使用效率提高,企業資金壓力相應減小。
這一政策的落地,可吸引陜西及其周邊省區的出口企業為享受提前退稅的政策利好主動選擇自北部灣港出口集裝箱貨物,從而推動出口貨物向北部灣港集聚,做大北部灣港集裝箱貨物吞吐量,助推廣西加快完善西部陸海新通道服務功能,加快融入國際國內雙循環新發展格局。
下一步,自治區財政廳將會同海關、稅務、交通、北部灣辦等部門,及時研究提出貫徹落實陸路啟運港退稅試點政策的具體措施并積極開展試點,為下一步國家擴大陸路啟運港退稅試點提供有價值的決策參考。
編輯:梁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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