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來,給法院工作帶來了新的沖擊和挑戰。基于疫情防控需求而出現的居家隔離,以及逐漸加大的人群社交距離,卻也成為法院庭審向線上轉移的動力契機。
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指出,疫情期間,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充分顯現,無接觸式訴訟服務廣泛應用,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參加訴訟,實現“審判執行不停擺、公平正義不止步”。這充分說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特殊背景下,互聯網庭審時代正加速到來。
其實,互聯網庭審并不是新鮮事,網絡與司法通過“互聯網法院”這個關鍵詞早有親密接觸。早在2015年,我國就已經走上互聯網法院的探索道路。2017年8月,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成立,這也是我國設立的首家互聯網法院。2018年9月,北京互聯網法院和廣州互聯網法院也先后加入這一隊列。
顧名思義,互聯網法院主要通過“網上案件網上審理”的新型審理機制,依托電子訴訟平臺,把傳統訴訟流程從“線下”轉移到“線上”,實現起訴、調解、立案、舉證、質證、庭審、宣判、送達、執行等訴訟環節全流程在線完成,讓大多數案件的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完成訴訟。北京等地互聯網法院的設立和有效運行,用實踐證明了一場訴訟領域互聯網革命的到來。當訴訟參與各方得以親身經歷新技術帶來的訴訟方式變革,互聯網庭審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走紅”,與其說是“不得已而為之”,其實更是積極順應智慧法院建設發展趨勢的“明智之舉”。
與傳統法院相比,互聯網法院具有獨特優勢:其在硬件設施上相對完善,有專門的在線庭審室、服務器、攝像頭、操作平臺等,而且經過長時間、高頻率的線上庭審,法官對設備熟練程度也日益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特殊背景下,北京、杭州、廣州互聯網法院不斷與時俱進,通過完善訴訟規則、創新技術應用、促進依法治網等工作,為中國司法進行著科技創新與改革探索,創造了具有中國特色、又世界領先的成功經驗。
對于身處5G時代的社會公眾而言,互聯網深刻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借助互聯網完成日常生活的一切不再新鮮。順應這一潮流,互聯網庭審成為時代發展的必然。各級法院積極運用互聯網庭審這一創新之舉,為訴訟參與人提供便捷的參與渠道,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應為互聯網時代的網絡“原住民”們期待并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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