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疆塔城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提速” “兩免三減半”等優惠政策落地實施
新華社烏魯木齊11月23日電 隨著首批重點項目加快推進,我國西北地區第一個沿邊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新疆塔城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建設“提速”,人才、資金、產業等要素正快速向試驗區集聚。
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23日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毛輝介紹,試驗區獲批以來,新疆印發了《新疆塔城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總體規劃(2021—2030年)》(簡稱總體規劃),明確了試驗區產業布局和發展定位,并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新疆塔城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高質量建設的若干政策》,從財稅金融、土地管理、人才發展等方面,賦予試驗區特殊支持。目前,試驗區先行發展區第一批45個重點項目加快推進。已先后舉辦8場招商引資集中簽約大會,簽約項目130個,簽約金額711.95億元。今年1月至10月進出口貿易額同比增長253.05%。
塔城地區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阿依丁·托留汗表示,試驗區總面積15951.43平方公里,根據總體規劃,塔城地區確定了50平方公里的先行發展區,全面啟動建設了先行發展區11條、35公里內部道路,啟動口岸貿易、進出口產品加工等九個功能區建設,目前,先行發展區累計完成投資13.06億元。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西安交通大學成為首批入駐企業和科研單位。
據介紹,在稅收、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試驗區享有大量優惠政策:比如在稅收方面,主要實行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在試驗區內新設立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主營業務符合《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規定,且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免征其應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對在試驗區內屬于新疆困難地區新辦的企業,按規定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020年12月7日,國務院批復設立新疆塔城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并賦予“絲綢之路經濟帶的重要支點、深化與中亞國家合作的重要平臺、沿邊地區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維護邊境和國土安全的重要屏障”四大戰略定位。(記者 潘 瑩)
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