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以下簡稱《告誡函》)。
《告誡函》要求,禁止經營者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利用其它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告誡函》指出,經營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截圖
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