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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田國壘 通訊員 范洪艷 陳國欣
11月27日,記者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日前,山東省印發了《關于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完善居民參保激勵約束機制,優化調整繳費檔次,全省共設8個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提高至8000元/年,引導激勵符合條件的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優化養老保險待遇結構。
圖為山東省某地居民養老保險服務大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供圖
據介紹,8個繳費檔次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同時,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對選擇100元和35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5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對選擇80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市、縣(市、區)政府可適當調整繳費補貼標準,引導居民選擇高檔次標準繳費。
《通知》指出,參保人應當逐年繳費。對達到待遇領取年齡但繳費年限達不到規定年限的參保人,允許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當年一次性補繳,但補繳不享受繳費補貼,不計入年限基礎養老金的繳費年限,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含按照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轉移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含原農保繳費年限。
《通知》提出,健全基金風險防控體系,嚴厲打擊侵占挪用基金等違法違規行為,擴大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規模,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辦法,守護好人民群眾的每一分“養老錢”。
《通知》規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失業保險待遇、按照國發〔1978〕104號等文件規定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精簡(減)退職人員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可同時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通知》還明確了服刑人員相關政策。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的人員,服刑期間不得領取待遇;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暫予監外執行、假釋的人員,可按規定參保、繳費、領取待遇;待遇領取人服刑期間死亡的,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充分保障相關人員養老保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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