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原標題:青海出臺20項政策措施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邢生祥
近日,青海省政府印發《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涵蓋8個方面20項政策措施,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切實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到2025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職工互保、慈善捐贈等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體系。
為精準確定醫療救助對象,青海將醫療救助對象細分為特困供養對象、孤兒、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員、重點優撫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和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等10類,并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實現全省低收入人口和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大病患者的全覆蓋。
青海困難群眾依法參加基本醫保,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參加居民醫保給予全額資助;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中的未成年人給以50%的資助;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逐年按80%、70%、60%、50%遞減的比例給予資助;開通醫療救助對象、過渡期內穩定脫貧人口繳費綠色通道,不受居民醫保繳費期政策限制,力保救助對象充分享受各項醫療保障待遇。
青海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統一為年度內累計達到12000元,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80%,不設封頂線。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實施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的傾斜保障政策;夯實醫療救助托底功能,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和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在定點醫院住院發生的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對年度內分別累計超過2500元和6000元以上的合規費用,分別按60%和5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2萬元。
此外,青海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完善醫保、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數據共享和轉介機制,建立依申請救助和追溯救助機制,對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規范申請程序,暢通申請渠道,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自認定之日起向前追溯180日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救助。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8